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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的济宁鼎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件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8年06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济宁鼎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件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611日-20186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xmsp2009@126.com

通讯地址:嘉祥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加工20万件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项目

济宁鼎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孟姑集镇大李村北

山东天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孟姑集镇大李村北,总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占地面积2604平方米。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燃气炉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锻压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必须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要求;淬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必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车间设置通风装置,加强通风,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