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嘉祥县石丰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xmsp2009@126.com
通讯地址:嘉祥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嘉祥县石丰加油站建设项目 |
嘉祥县石丰加油站 |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卧龙山街道中李楼村338线34公里处 |
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卧龙山街道中李楼村338线34公里处,总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 |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自封式加油机,设置三级油气回收装置,浸没式卸油、溢流控制等措施,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清理后的废油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